法律问答

我妈妈59岁,在马路边走动没被一没证驾驶员碰伤,在其中左腿小脚趾骨折,这类状况的赔偿是如何的状况的赔偿是如何的?我妈妈59岁,在马路边走动没被一没证驾驶员碰伤,在其中左腿小脚趾骨折,我想问一下这类状况的赔偿是如何的,感谢

2020-04-10 12:1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撞伤造成人身损害通常包括以下十个项目: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护理费。
    四、交通费。
    五、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七、营养费。
    八、残疾赔偿金。
    九、残疾辅助器具。
    十、精神损害赔偿金。但具体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包括哪些还要视人身损害的具体情况来看
  • 骨折伤害属于人身侵权伤害,故适用我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骨折伤害的严重程度决定了赔偿项目类型,一般骨折伤害的案件,受害人仅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常见项目。
    如果骨折经鉴定机构鉴定构成伤残的,则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定残后的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
  • 交通事故不是完全由保险公司赔偿,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要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来确定赔偿,通常全责需要被保险人承担全部的责任,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车主自行赔付。如责任是对方的话,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付,如果车主因为违法驾驶造成车祸发生,根据保险条款进行赔偿甚至是不予以赔偿。
      车主是全责的情况下,要负起全部的赔偿责任,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受伤者进行赔偿,具体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
    另外造成的财产损失需要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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