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问,2018年2.13,结婚证,现在六月可以离婚了吗?

离婚
2020-04-10 12:23: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进行涉外离婚的办理时,双方可以就离婚达成协议,然后去相关部门自行办理。而双方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根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涉外离婚登记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一方为本省籍居民,另一方为外国人、华侨、出国人员或台湾居民;
    4、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关于办理离婚时,子女抚养的事项: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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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育费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
    (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离婚?如果你们所在属于村或者是居委会的话,那么你还可以在那里开居这样的证明。让他们证明你们是本身就是夫妻,即婚姻关系证明。
    这样,就可以拿着这个夫妻关系证明去办理离婚的手续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