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天前,没有人受伤,但我的车被撞得有点严重,对方负有全部责任,第二天去警察大队确认责任,然后警察签字,让汽车修理,我想找对方赔偿吗?

2020-04-10 13:37: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如造成残疾如则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具体数额的计算要看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数额、交通费用票据数额、误工证明情况、残疾鉴定结果等。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
    1、如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过错大的承担主要责任,过错小承担次要责任)
    3、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则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一人一半)。
  • 劳动合同涉及赔偿金的主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如下:除了用人单位依法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外,以其它原因解除合同的,都属于违法解除合同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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