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嗨,我没有结婚执照,孩子25岁,我们分居18年。我现在还想离婚

离婚
2020-04-10 14:01: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母亲,十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其他的要看谁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要综合考虑夫妻的工作,收入,教育等。
    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法院判决的原则是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因此如果对方有家庭暴力,您有证据证明对方是对您和孩子都有家庭暴力行为,这样法院在判决时很大可能会判给您。
  • 相关法律条文: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重婚或由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法院应准予离婚。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领结婚证后再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房产?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和有关法律规定,如果仅涉及同居关系的解除,无需通过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即可,如果还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理由如下: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2.就财产分割问题,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就子女抚养问题,你们的孩子为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与婚生子女的地位权利义务相同,即使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仍然是子女的监护人,应共同承担抚养义务。
    4.女方提出经济补偿于法无据,您可以拒绝支付。希望为您提供的法律服务给您带来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