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在离婚之前以孩子的姓名买来一套房屋,买房合同上写的儿子名字,法定监护人是孩子他娘,如今跟他娘离了婚,离婚协议书上离婚财产分割,孩子由男性养育,房屋归男性全部,由男性进行变更房屋所有权。如今我觉得把房子产权变动我的户下,孩子他娘不同意,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4-10 14:3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到另一方名下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只是需要提醒的是,过户的房产必须没有贷款、不在抵押状态。
  • 关于小区物权,以楼顶为例,楼顶应是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而不仅是顶层住户共有的。这是因为:首先,楼顶不能脱离地基和顶层以下楼层而单独存在,它不仅是顶层的附属物,而是整栋楼的附属物,建设单位不可能将没有楼顶的房屋交给买受人;其次,楼顶平台上通常设有共用设施,如供水塔,这是整栋楼业主共用的财产;再次,在区分所有的建筑物,顶层楼板一般属于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顶层楼板以上的楼顶空间当然也应属于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
  • 在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等。合同的变更,是对原订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它是指合同在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由于实现合同的条件发生变化,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