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们两地分居四年多了,问正实自身两地分居多长时间能够离异,自己没去怎样离婚能离异吗?

离婚
2020-04-10 14:3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
    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
    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其次,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最后,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
    法律没有规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分居两年不可以自动离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离婚。
  • 我国婚姻法律法规,从来没有规定过双方分居达到一定的时间,法院“自动判决”离婚,婚姻法中是规定,双方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的,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以结合其他情形判决离婚,换言之,只有分居两年以上这个情节,法院可能也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法院作出了离婚判决,那就不需要再去办理离婚证了。
    判决就是相当于离婚证明,如果再次登记结婚,只需要去原审法院开具一份生效证明就可以了。
  •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两个必须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
    2、分居满两年的。
    夫妻分居有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
    第二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