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求教一个难题。我爸爸健在的情况下有一套房屋,我亡故了,房屋过到我奶奶与我的户下,现阶段状况是那样的,姥姥意外去世了,沒有一切遗书,姥姥有五个小孩,三个姑姑和一个大伯,我爸爸最少,如今我小姑子要出去争房屋,我觉得求教一下,这一房屋归属于由谁来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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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
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
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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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第
(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应当在
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同时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
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
继承权,而是所有权。”该《意见》第50条还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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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独子,没有遗嘱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继承,属于夫妻共有,你应当分得。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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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