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丈夫在这两年里,有几万元的担保人,现在找不到借钱的人。 借钱的人要我丈夫还债,我丈夫没钱就得起诉,起诉后要冻结我个人名义的财产吗?

2020-04-10 16:22: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责任,不存在刑事拘留。
    二、当事人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债权债务纠纷,原告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或者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1-找不到债务人,可以根据具体的合同进行起诉,主张权利。2-要确定起诉的有效性,往往是根据对方是否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来判定。3-诉讼和执行:我国民诉法规定,对于借款到期没有归还的,要及时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法院会通过公告等方式通知被告人。
    在法定程序不到庭的,可缺席判决并强制执行其财产。如果对方目前没有什么财产,只能中止执行,等到找到对方或对方有条件偿还时再执行。借款诉讼有二年的诉讼时效,过了二年法律将不再保护。
  • 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和债权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而拒不执行的,会被拘留、罚款。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当然,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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