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宝宝一个月较大被查身患先天心肌梗塞,三个月大时给他们买的重大疾病加诊疗!同一年因肺炎住院,车险公司也报帐了!2020年又因肺炎住院,车险公司却因小宝宝身患先天心肌梗塞为由,回绝赔付,并退保险!我该怎么做?

2020-04-10 16:5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人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这部分余额即解约金,亦即退保时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
    保险公司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1、保险公司根据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4、投保人解除合同,且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 新保险法增加了一条“不可抗辩条款”(a16),具体表述为: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且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车祸伤人后保险公司赔偿如下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