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06年1月份成产公司,并为法人。由于经营不善,亏损,6月份我将股份转让给别人。转让后他未办理变更手续,在我的催促之下,在10月份办理变更,请问在6-10月份期间的经营与债权债务是否与我有关。如出现违法行为我是否付法律责任?谢谢请答复 您好!<p>我在06年1月份成产公司,并为法人。由于经营不善,亏损,6月份我将股份转让给别人。转让后他未办理变更手续,在我的催促之下,在10月份办理变更,请问在6-10月份期间的经营与债权债务是否与我有关。<p>如出现违法行为我是否付法律责任?<p>谢谢请答复

股权转让
2018-07-04 09:0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具体操作流程  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  许可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打印注销通知书。
  • 变更后的公司对”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仍负法律责任。从实质上说,变更前后,公司的主体并没有变更,变更的只是公司的相关登记事项,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的变更,并没有变更或消灭公司主体,所以公司仍然存在,因此从实质上,并不能说变更前的公司与变更后的公司,公司还是那个,并没有改变,这样,公司仍应承担过去的债权债务。
    公司主体变更、消灭包括分立、合并以及注销,只有在公司主体变更、消灭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公司债权债务分担、转移等情形。

  • 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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