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人们两口子人帮我个人老总打工赚钱,做了两月后,老总叫人们干其他,给我俩人保底工资一万四千元一个月,如今以做了三个半个月左右了,薪水一直托着没给,那时候仅仅口口声声讲好的,没签订合同该怎么办

2020-04-10 17:11: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没签合同的情况下,能要利息么?首先要看是否有口头约定利息。
    一、双方在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又无口头约定利息的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如只是简单说还钱的时候要给利息,视为没有利息,不能要求借钱的人支付利息。
    二、虽没有合同,但口头有约定利息,要看约定的利息是否合理。
    1、约定的借款利率在24%以内的,合法合理,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出借人也可以要求借钱的人返还,拒绝返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
    2、利率在24%-36%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是合法的,不过只能由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不能走法律途径。
    3、利率超过了36%,超过的部分无效,既不能要求借钱的人支付也无法到法院去起诉,而且,如果出借人已经给了这部分利息的,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
  • 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员工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 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
    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工资条、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使用。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一、有权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可提出以下仲裁请求:
    1、支付未签书面合同赔偿金;
    2、补上社会保险;
    3、支付经济补偿金;
    4、支付加班费、拖欠的工资及其总额25%的经济补偿;
    二、所述证据不充分,需要提供诸如工作证工资条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更充足的证据才有胜诉把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此,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是自用工之日起成立,出现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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