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证据的离婚了,但是在酒席上没有离婚的孩子没有应该离婚的财产的女性一直同意他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4-10 19:37: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婚姻期间的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认定为共同财产,为共同生活支出的费用为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你为看病所借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
  • 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按照以下情况判决: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第二,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原则上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判决;第三,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争取孩子意见。
  • 凭你的身份证到原登记机关去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是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