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了21年,现在公司办公室的老板已经租了,老板说你先回家,公司给你保险,公积金,生活费3360,直到退休。我离退休年龄有15个月。你也把公司的报告,保险,存款直到退休。你认为老板是对的吗?我该怎么办?

2020-04-10 19:39: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后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缴纳社保的时间比较晚,或者因为工作的原因,中间隔了很长时间都没有缴费的,不在同一个城市缴纳的人。可以选择趸缴,一次性缴清中间的差额,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 劳动者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享有以下待遇:
    一、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由全部个人缴费和利息构成;在2006年事情参保的,还有用人单位缴费划入的部分。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 1、退休年龄已到,社保年限不够可以根据下列情况选择延长缴费,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3、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4、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住房公积金不能从银行直接取出来,需要办理提取申请手续后才能提取。对于因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退休证、提取储蓄账号到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提取申请书,然后由单位到管理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之后方可以提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