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亲朋好友在下班了中途产生车祸事故出现意外,路途有十几公里,時间超出一个小时这归属于公伤吗

其它
2020-04-10 19:49: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员工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申请工伤认定,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老板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怎么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工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怎么报工伤: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
    (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5、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8、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延伸阅读: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2、请作坊申请工伤认定,如期拒绝,可以自己去申请,期限为一年;  
    3、病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5、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构成伤残等级,还可以要求伤残补助金和伤残精贴。
  • 发生车祸后的处理方式:
    1、保护现场,不要挪动车辆和受伤人员
    2、初步判断现场责任
    3、122报警
    4、全责方致电自己的保险公司出险
    5、双方协调是否需要快速理赔
    6、如果警察出警,留好事故责任认定书
    7、如果协商赔偿或快速理赔,一定要对方留下押金,现金最好,驾驶证副本互换也可
    8、保证自己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尽量不要私了
  • 职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如果本身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用人单位只能享有交通事故赔付(单位不再赔付);如果本身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乃至不负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获得肇事方赔偿后,可以再享有工伤保险赔付,只是其中的医疗费用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不再赔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