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长期家庭冷暴力,不理女方,不回家,女方提出离婚,他也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
2018-09-19 08:24: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二种: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
    二、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的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当然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一并提出。
    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3)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无论是女方还是男方,只要符合离婚起诉条件,就可以提出离婚诉讼。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可以包括以下几种主要情形:
      
    (1)配偶一方婚后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
      
    (2)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