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女儿,我们没有第二个孩子指数,但是去年出生的一个男孩,所以出生证上的父母是亲戚的名字,账户也是亲戚的账户,想到以后的阅读和许多后续问题,我想把他的账户搬回我的账户,请问什么样的手续?

2020-04-10 20:25: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养孩子后能否再生二胎,那要看收养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二胎条件。
      《生育条例》 中有规定: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可以再生育,适用二胎生育条件。
      关于这点需要注意的是:
      一是若夫妻双方婚前任何一方生育过子女,即使婚后未能生育子女,也不属本项规定的再生育情形;
      二是根据《母婴保健法》的有关规定,不孕症只能由医疗、保健机构鉴定,并且本项规定只认可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的鉴定结果(包括诊断证明书等),其他机构的鉴定结果不能作为认定“不孕症”的凭证;
      三是“依法收养子女”是指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和有关程序、依法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并取得《收养证》的行为,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私自收养行为,不符合本项规定的再生育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新《条例》取消了“一个”的限制,即依法收养的子女数没有严格限制,只要属不孕症,依法收养多个子女后怀孕的均可申请再生育。
      另外,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根据我国现行户口登记办法,办理出生生登记,应持下列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后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北京妇幼保健院开具证明后办理;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出手续);
    4、婴儿父母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还需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 按现行的户籍管理规定,离婚后凭离婚证或判决书将户口迁回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向原户籍地派出所递交户口迁移申请书,同时递交身份证、离婚证或判决书、户口本、户籍证明等证件,开出户口迁移准迁证。然后到现户籍地派出所迁出户口,再回到原户籍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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