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在14年内买了一套二手房,答应在一周内搬出家门,16年后我们准备卖房子,然后卖给他确认他们的帐户已经搬出,所以我们卖了,现在房东搬到帐户,发现房名是第一个房东帐户,现在房东起诉我们,违约赔偿。

2020-04-10 21:0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准迁入程序:
    买房后马上办理房权证,然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若居委会不接受则不能迁入。
    准迁出程序:
    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编户号受理:
    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若居委会无法编好户号则不能迁入。
    对号入座:
    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告结。
  • 二手房买房违约一般要赔偿的金额如下:
    一、如果合同有约定,按合同条款执行,如果无约定违约金,则卖方赔付给买方双倍定金。双倍定金和违约金只适用其中一种,即赔双倍定金就不能再要求违约金。
    二、卖方应退还买方之前所支付的首付款。
    三、卖方退还买方款项和支付赔偿金后,合同终止,买方不能再要求卖方继续完成交易。
  • 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及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除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强制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形外,对方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案中对方作为房屋出售方,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相关证件材料并按时交付房屋的义务,很明显,此义务为非金钱义务,你选择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此举符合法律规定,在对方存在继续履行的条件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也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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