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了脸,眉间缝了11针,医生说留下了伤痕,容貌被损坏了,作为监护人心神不定,可以向幼儿园要求赔偿吗?这种情况下,索赔金额的范围是多少合适,谢谢!

其它
2020-04-11 06:10: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孩子为未成年人,在幼儿园托管期间,幼儿园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追偿”故对方孩子摔伤的后果应综合分析,如果对方本身也存在过错,那么可以由三方协商承担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 你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你可以要求幼儿园进行赔偿。、第条、第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行政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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