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原告签了一份汽车质押合同,借给他18万元,但原告没有按时付款,我把汽车转给了第三方。

2020-04-11 07:19: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银行贷款时,银行一般都要求有担保人,银行的合同里会有担保的条款需要担保人签名。贷款人和担保人签协议对双方有约束力,但是未经银行同意,免除或者减轻担保人责任的条款无效。
    变更担保合同需要银行同意。
  • 在通常情况之下,债务人应当在债务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也就是说,债务人既不能迟延履行,也不能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但是,这只是原则性的规定,现实生活当中存在例外情况:如果债务人的提前清偿行为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不得拒绝。具体到借款合同而言,借款人提前向贷款人归还借款的,通常既不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又有利于资金的及时回笼和流通。事实上,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行为,往往是借款人放弃了自己的期限利益。因此,借款人提前还款只要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贷款人不得拒绝受领。  借款合同通常是有偿合同,因此借款合同中往往涉及利息条款。借款人按照还款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同时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那么,在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时,利息该如何计算呢?《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关于此种情况下计算利息的利率标准,《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相关知识  依《合同法》规定,借款人享有以下权利:  
    1、请求贷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交付贷款,并获得该笔款项的所有权;  
    2、依合同的约定的方向使用借款;  
    3、不能按期还款,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前向贷款人申请延展,最高可享受延展原定借款期限一半以内的时间;  
    4、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借款。

  • 1.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名称: ,车号为 发动机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2. 第二条 抵押期限、抵押款.抵押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抵押款为 元整
    3.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机动车质押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5.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XX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6. 第六条 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XX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 抵押人: 抵押权人:年 月 日订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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