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妻子分居几年。 她在外面有家人。 我现在正在起诉离婚。 你没有告诉她的证据吗?

离婚
2020-04-11 08:3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或者分居期间财产作出特殊约定的,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不能予以分割。但是,夫妻可以协议分割。分居期间的收入主要看夫妻有没有特殊约定,如果没有,那么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法院会予以分割。
    从实践来看,大部分夫妻并没有婚后财产约定的行为,因此可以说,大部分夫妻的分居期间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的。同时,作为一个实践问题,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应当分割的财产有多少,当事人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应当分割的财产的数额。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法院经过审查后会依法决定是否判决双方进行离婚。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