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跟我丈夫,完婚28年,26年都两地分居,我还在外地工作中,丈夫这26年都没积极打个一个电話我,夫妇本没情感完婚的,只求孩子才没离异,孩子如今27岁,夫妇2个早早已沒有执行夫妻性生活,我觉得问,假如我要离婚,该如何做。感谢

离婚
2020-04-11 10:11: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 ;其他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可起诉离婚。
  • 你好!法律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没有人能剥夺他人离婚的权利,当然离婚是一个过程,协商不好,你有权起诉,根据司法实践,如果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可能性较大,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如果没有非常特殊的情况,第二次法院大多会准予离婚的。
    但既然对方的情绪比较激动,你应当尽可能地避免刺激他的情绪,使矛盾激化,在诉讼过程中客观地陈述感情不和的事实即可,没有必要过分强调对方的过错,特别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
  • 婚姻关系一经登记就是法律关系上的合法夫妻,如果女方现在不同意离婚,男方起诉的话,在没有法定的离婚情形下,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婚姻法》上的法定离婚情形是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只要不具备这五条,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另外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
  • 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到原结婚登记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