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这星有一个难题要想资询一 下,我还在一家饭店上下班, 跟我说试岗是一个礼拜或是一个月,法用斯内有薪水。 随后我还在做了20几日之后,不愿做了,就不去上下班, 自动离职。没有而面原材料。如今我要薪水。可是管厅那里跟我说沒有薪水,不发来,我该怎么做? 薪水还能要回家 吗?

2020-04-11 10:04: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申报地点: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