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爸爸健在亲自写的遗书沒有公正,能有法律法规实际效果吗?

刑事辩护
2020-04-11 10:36: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行为,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处分的财产确定是归立遗嘱人所有并且符合遗嘱的要件的,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等,只有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四种遗嘱不需要公证,但是必须符合各自的有效要件,如果不符合遗嘱的要件,那么即使有遗嘱,因为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也是无效的。
    遗嘱无效的话,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内容也是真实的,那么遗嘱有效,父母没有继承权。
  • 立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
    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 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有没效,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需要到公证处去公证,还有书面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等,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你爷爷写的属于书面遗嘱,只要他写遗嘱的时候头脑是清醒的,没有被别人所控制,是按照自己的遗愿写说来的就是合法的,并不需要公证.
  •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因此,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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