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们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所收取的亲朋好友礼金,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的赠与,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亲朋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你们是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各方所收取的礼金,应认定为夫妻婚前个人财产。 因此,礼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关键在于你们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 另外,如果你所说的礼金,是依农村习俗提亲给予女方的彩礼,彩礼是否能够要求返还。根据规定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