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旧房子被政府没收了,但是钱是由原主拿走的,而我没有房地产执照,只有与原始人签订的合同,你能通过法律手段还钱吗?我应该去哪里查问我的房子实际上被政府没收?

2020-04-11 12:0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繁荣,频繁的房产交易中也夹杂着开发商和业主的不断矛盾和纷争,其中,开发商违约是最突出的问题。那么在开发商违约后,开发商违约时违约金又该怎么算呢。

    发商违约时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需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计算违约金
    (2)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计算违约金
  •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让。
    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
    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买房后如果不及时办理土地证,将面临三大风险:
    1、虽然房产证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仍属于房地产开发商,这就不能排除存在开发商以该土地使用权“大证”向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
    2、不办理土地证,有的单位可能会非法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3、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权证不齐,不得上市交易。此外,购房者有了土地证之后,当开发商违反规划,擅自将绿地或者其他公共面积进行商业开发时,购房者有权说不。
  •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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