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驾照沒有过学习培训期扣满了十二分应当如何解决啊

2020-04-11 12:25: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驾驶证是法律规定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必需申领的证照,未取得驾驶证资格是不能贸然开车上路的。那么,没有驾驶资格的人违反法律规定开车,且造成交通事故的,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还会予以赔偿吗?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 一般是指驾驶人从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已被注销。当时“ 过期未注销 ” 不属于 “ 未取得驾驶资格 ”,不属于保险公司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   因此,没有驾驶证的,不管是由于一直没有取得驾驶资格还是说驾驶证已经被注销的,给汽车投保的,都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毕竟,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出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加上没有主体资格,自身违法,因此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付。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驾驶证有效与否,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未经驾驶证核发机关的法定撤销程序,记分累计12分并不等同于驾驶员资格无效。虽然驾驶证被记满12分,但交管部门并未吊销、注销驾驶证,驾驶证仍应被认定为合法有效,车辆出险可进行保险理赔
    驾驶证被记满12分,同时交管部门吊销、注销驾照,车辆出险不能进行保险理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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