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向律师离婚后,女性问法律能否继续骚扰解决

离婚
2020-04-11 13:3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双方签署的分居协议、另一方的认可、在外租房居住的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2、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该房系双方结婚之前共同出资购置并且在你们第一次离婚的协议中没有对该房产进行处理,那你现在仍可以主张分割该房产;反之,那你只能主张分割复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价值。
    3、根据你目前的陈述,在你们离婚时并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有探视权。
    5、如果出现你所说的情形,只能报警寻求帮助。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给予补偿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
    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