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向法院离婚,民事仲裁书和民事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仲裁
2020-04-11 14:15: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调解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进行调解。  法院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  离婚案件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  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法院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法院调解根据开庭审理的方式和步骤进行。  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节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  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药酒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对于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可不制作调解书: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及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相关知识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就婚姻家庭权益争议,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  当事人和解,是指当事人在婚姻家庭诉讼过程中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是解决纠纷的活动。  法院调解和当事人和解的区别主要在于:  
    1、性质不同。前者是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一种职能活动,后者是当事人对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行使处分权的一种方式。  
    2、前者是由法院审判人员主持,后者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  
    3、适用的阶段不同。前者只能在审判程序中进行,后者在诉讼的任何阶段均适用。  
    4、效力不同。法院主持达成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院调解与法院外调解不同。法院外调解,也称诉讼外调解,它主要指人民调解、行政机关调解、仲裁调解等。法院外调解不是在法院主持下成立的,是在诉讼程序外进行的,不具有行使审判权的性质。  法院调解必须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自愿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二是达成调解协议要自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即时判决。  
    2、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3、合法原则,即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应既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程序规定,也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如《婚姻法》、《收养法》等。
  • 你好,你需要准备的东西有:
    1、起诉状
    2、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3、以及其他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 你好,提起民事诉讼要准备起诉状、相关的证据等,有条件建议寻找律师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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