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刑事辩护律师们,我觉得资询你一下。我妈妈在个人老总承揽的施工工地打工赚钱,悲剧跌伤,导致骨盆骨折,锁骨骨折 ,肺脏有积血。现阶段还要医院门诊修复。老总私底下于人们赔付难题没达成一致,如今医院门诊扣费了,使他来交费,她说没有钱。我应该怎么做。?感谢

刑事辩护
2020-04-11 17:24: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民工工地受伤,如果属于工伤范畴,可以要求公司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认定,如果公司拒绝申报,职工可以在事故发生一年内自行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最后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不属于工伤范畴,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向直接侵权人索要赔偿。
  • 你好,报警并验伤,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骨折的部位很关键,如果是构成轻伤,你涉嫌故意伤害罪,除了刑事责任,还有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不够成轻伤的话,协商未果时,对方会起诉你的。总得来说,你得知道骨折的部位。打架致人长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应当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实报实销。

  • 1、工伤住院如果已经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了一部分的话,余下医疗保险未报销的部分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之后,也是可以报销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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