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走他人十万块钱,因为丢三落四还贷后沒有将借条取回,而且是把钱转帐给了另一方媳妇,另一方将我提起诉讼了,我到庭后出示了收款凭证,另一方表达我将钱转入他媳妇是还他媳妇钱,他媳妇也到庭说我给她转帐由于欠她十万块钱,只有证实我俩媳妇有经济发展往来,但我并不是欠他媳妇钱,人民法院判断输掉,我想问一下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4-11 18:03: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如果只有转账的记录而没有其他证据的仍然可以进行起诉,但是胜诉的概率会降低很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未成年人提起诉讼无论从诉讼法的理论还是实践来看都是没有法律限制的,这一点可以从诉讼的主体资格来看,只要是民事纠纷,任何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不过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由于其不可能具备专业的诉讼常识,很难完成诉讼过程,因此需要法定监护人代其参加诉讼。
    依据是民诉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这里的公民当然包括未成年人。
  • 银行的信用卡有宽限期,只要宽限期内还上就视为正常还款,不影响信用。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2013年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  一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时服务”,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服务,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款时,应当视同持卡人按时还款。
      二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差服务”,如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等值人民币10元)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还款日后一天还款属于正常还款,既不会影响个人征信也不会罚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