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谢谢您能给我帮助。我想咨询下面的问题2003年,我下岗后,以18000元转让一个12平方米的门面,签了2年合同。2005年门面出租方单位改制,门面我继续承租,但不再和我签合同,我现在想转让这个门面,也和别人谈好了转让条件,去找改制单位(门面出租方)z主管人员办手续,对方以单位改制,门面以由几个个人组成的股份公司管理为由,要收取我转让费的一半(5000元)才肯办手续。我认为对方的要求不合理,我请问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利益呢? 您好!谢谢您能给我帮助。我想咨询下面的问题<p><p>2003年,我下岗后,以18000元转让一个12平方米的门面,签了2年合同。2005年门面出租方单位改制,门面我继续承租,但不再和我签合同,我现在想转让这个门面,也和别人谈好了转让条件,去找改制单位(门面出租方)z主管人员办手续,对方以单位改制,门面以由几个个人组成的股份公司管理为由,要收取我转让费的一半(5000元)才肯办手续。我认为对方的要求不合理,我请问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利益呢?

2018-07-04 09:2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流程有: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程序如下:  
    (1)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股东会讨论股权转让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时,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需股东之间协商并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应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的转让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 公司股权转让银行手续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而言作为法律主体的公司企业,经常会因发生股权转让需要向工商局提交申请资料。提示,一般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以下文件或证件或资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明;   
    7、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二、证明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的证据   
    1、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出资)的证据;   
    2、当事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公司章程等。   
    三、证明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2、出让或接收股权(出资)的证据,如给付、接收转让股款,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出让方将公司的管理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证据等;   
    3、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资料。   
    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有关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   
    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才有权规定合同应当在办理批准登记才能生效。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又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可见,公司法虽然规定股权变更须进行登记,但登记是公司的义务,并不是转让方或受让方的义务,登记与否并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
      所以,股份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出资?股权?,如果不能符合股东优先受偿原则,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就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
    要实现股东优先购买权,在转让之前,其余股东就应当知道转股事项,由此,衍生出出让股东的通告义务。一旦出让股东未尽通告义务,没有将转让具体情况?特别是转让范围,价格?如实告知其他股东,即使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协议没有争议,并按照协议支付了对价,那么,一旦有股东要求以同样价格收购出让股权,转让协议就归于无效;如果各位股东对转让不知情,转让股权协议的效力仍旧处于待定状态。
    所以,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事前通告至关重要,在公司股东同意转让或者依法应视为同意转让、而且没有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股东才可以转让股权,出让股东与受让股东的协议才可能有效。
    这是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遵守的特别程序。公司法没有规定,各位股东在多长期限内作出决定,这应当限定一个合理期间?公司可以在章程中明确?。逾期,如果由于各位股东的过错没有决定结果,应视为同意出让。
      之后,出让方与受让方股权转让协议应当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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