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私人贷款原告,一审胜诉上诉,被告没有遵从一审上诉,二审原告也需要提供新的证据,原告还需要提供新的证据吗?

2020-04-11 20:26: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诉不是必经程序,而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只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谁都无权剥夺。
    同样,上不上诉也是当事人的自由,同案其它被告不上诉是他的自由,法院不能以其不上诉就判决其承担不利的后果。
    因此如果在民间借贷过程中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依法到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双方中任何一方对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法院判决存在异议的,都可以进行上诉。

  • 1、民间借贷超过约定还款时间,借款合同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年利率24%。
    2、民间借贷超过约定还款时间,借款合同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可以按原约定利率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3、民间借贷超过约定还款时间,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合法有效受保护的民间借款合同,应当遵循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实践中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借贷合同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非法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
    有偿民间借款的利息应在借款使用后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支付,不得提前扣除。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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