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什么我妻子写了民事传票来解决争端

2020-04-11 22:11: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一种,是一种基于共同生活或居住而形成的关系。实践中可以形成同居关系的情形多、范围广,与自己同住的亲属、甚至朋友、同学都可以形成同居关系,但这种情况不很常见,同时和处理一男一女同居关系的方式没有区别。我在此着重说明的是一男一女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即狭义的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不完全具备合法婚姻的构成要件,但在某些方面与婚姻关系又有相似特征。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由该司法解释最后一句话可以看出,对于未婚男女同居而发生纠纷,一方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请求,法院应当予以受理,故派生出诉讼案由“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据此,产生出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性质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该处的“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婚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本质区别,也就是说,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司法实践中,同婚姻案件相同,一方同居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上4种情况的财产一般认定不属于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要强调的是遗嘱或赠与确定一方受领的,要存留证据。要界定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其中一个要素就是双方的同居时间,只有确定了双方开始同居的时间对于认定双方的共同财产才具有可操作性。对于双方不存在同居期间争议的,当然没有可以讨论的,但双方对时间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况,要有明确的证据链予以证明才可以充分保障自己合法权益。在此,可以证明同居期间的证据有:
    1、子女出生日期;
    2、对外的各种协议书(例如股权转让);
    3、邻居的证人证言;
    4、本人的谈话录音。等等同样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也可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的规定达成分割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在其他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第11条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第12条规定,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 你好,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解决。 夫妻感情破裂,即可判决离婚。 共同财产均分。 共同债务均摊。 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
    要向对方要求补偿,需要对方有过错才行。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2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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