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9个月,今年4月18结婚的,结婚的时候公公就病重了,10月份去世的,现在老公要跟我离婚,说是当初结婚就是为了给老人一个交代,我手里有通话录音和微信聊天记录,可否要求他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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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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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时,无过错一方在适用婚姻法相关规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婚姻法规定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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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没有遗嘱的按
法定继承。男方死亡,共同财产(包括50万赔偿款)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下部分为遗产。
遗产分配: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按人头平均分配。
没有第一顺序
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
继承,即兄弟姐妹。
按本案情况,按第一顺序继承,兄弟姐妹不分。
在分配时,应照顾老人、未成年子女、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的、生前照顾多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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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