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姥爷不久过世,留了许多财产,他过世前留了一份遗书,把财产分了一半帮我妈妈,可是他的遗书沒有做了公平,我小舅说这一遗书失效,不准备按医生叮嘱分派财产。我觉得请问一下,像我们家这类状况,外公去世留了许多财产,遗书必须公正吗?

2020-04-12 08:21: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证遗嘱特别说明: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 无遗嘱房产继承过户方式和所需资料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具体材料情况,您可以咨询相关继承的公证处,以公证处需要的材料为准。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所需资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 根据《继承法》,办理继承公证必须:①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②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③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④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⑤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⑥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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