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现老公出轨证据,他不同意离婚,我该怎么办?写保证书有用吗?

离婚
2018-09-19 12:09: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婚姻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事,如果夫妻双方真的无法继续生活的,可以选择离婚。不管是谁先提出离婚,对于财产分割不会产生影响,并不存在所谓的谁先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就不利的情况。第二,对于离婚,在我国想要离婚的,有且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您可以和对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如果育有子女的话)、财产分割等问题同时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如果育有子女的话)和具体的财产分割事宜,按照您和对方在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执行。如果只是您坚持想要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夫妻共同财产一并处理。因为您在咨询中说男方并不愿意离婚,所以协议离婚的可能性不大,但是需要告知您的是并不是所有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事由。您在咨询中提到对方出轨,那么到底是怎样的出轨,如果只是一夜情或者是婚外性行为,那么不受法定的离婚事由。如果对方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那么属于法定离婚事由,调解不成的,法院会判决离婚。但是判决离婚的前提是有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的,那么在对方不愿意离婚的前提下,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
  • 第一,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已经严重违反道德规范,属于对家庭的背叛和不忠。其应该自重。
      第二,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你好,保证书中关于该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记载,可以作为另一方主张感情破裂和对方存在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效 力。如果这种过错符合《婚姻法》46条规定的“重婚”、“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保证书关于离婚时“放弃财产”的承诺,或者对将来离婚时双方如何财产分割作出的单方保证,如果内容明确,应当视为婚内的财产约定,符合婚姻法第 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 此,这部分关于离婚财产处分的承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予以认定。保证书关于离婚时“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内容,在法律效 力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婚姻关系不是《合同法》讲的合同关系,因此还是要在《婚姻法》的 框架下来看待。虽然,这种约定或承诺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因为《婚姻法》并未赋予婚姻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之外的其他阶段可以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进行 协商或作出单方承诺的权利,就像虽然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在离婚诉讼中该协议依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样。
    但是,该保证书关于过 错方所犯过错的记载,和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可以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