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告提出离婚,但案件没有结束,法院冻结了原告的银行账户。 卡里有两千元钱,出现了负三万元以上。 这种情况是被告反诉的吗? 你要开两次庭吗?

离婚
2020-04-12 10:1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可以联系法官了解  
    一、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 1、到法院起诉,被告没到庭,他的家人在有被告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可以到庭参加诉讼;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不得向公诉人提出反诉是由国家法律及刑事诉讼的性质决定的。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本诉的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反诉只适用于民事诉讼法,因为双方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在刑事诉讼没有反诉的规定,并且刑事诉讼公诉人与被告的地位是不对等的。
    公诉人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理论上讲象征正义,不容置疑的。如果被告对指控犯罪不服,可以在法庭上进行辩护,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诉。法律判决后可以申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