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怎么能写出有效的保证?没有法律效力?他能再出来吗?

2020-04-12 10:34: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以下三种情形写的婚姻保证书,一般认为是无效的
    1、是保证书系出具人在被胁迫下(如在酒店被亲友团捉奸)签署,且出具人及时向法院提出了撤销请求,此时保证书会因被撤销而失效。

    2、保证书有关抚养权归属的内容无效,法院仍将以有利孩子成长为原则处理。

    3、是保证书剥夺人身权利的内容无效,比如以一方“提出离婚”、与异性通话或交往为成就条件,或保证离婚后不再婚等均属无效。

    除上述情形外,以重婚、出轨、家暴等为条件,以财产权利为处置对象的保证书,在判决离婚时一般应认定有效。
  • 根据对婚姻法的了解,依据法律规定,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出轨,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即精神损害抚慰金,净身出户是不支持的。整理出以下内容,以供参考:

    1、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财产,直接走人。

    2、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出轨的一方放弃所有财产,甚至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赠予给另一方作为补偿,法律也是允许的。如果是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话,我国婚姻法有离婚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3、《婚姻法》只规定了以下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如果符合以上法定情形,证据充分的话,法院一般会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而损害赔偿的金额要与损害后果相适应,在司法实践中,赔偿的额度一般也不会太高。因此,除非出轨的一方自愿净身出户,否则很难让对方净身出户。
  • 首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属于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但是法律规定的是“同居”即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所以应该收集相关证据,仅仅“出轨”证据不足以使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
    其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婚的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夫妻间财产分割的承诺书如果不违反法律规定有法律效力。
      夫妻间财产分割应该符合《合同法》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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