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老婆生宝宝,我的老婆用了合作医疗,报帐后我企业也有生育保险么

其它
2020-04-12 11:55: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产妇医疗保险报销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婴儿出生证。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5.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 根据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规定,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因此,职工如患急病确实来不及到选定的医院医治,自己到附近的医院诊治,持有医院急诊证明,其医药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 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 合作医疗报销的范围主要有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大病补偿。以药物报销为例,甲类药物基本可以报销,部分乙类药物可报销,丙类药物不能报销;以住院报销为例,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也是可以报销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内容不在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
    1. 自购药品费;
    2. 超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费用;
    3. 挂号费、门诊病历工本费、出诊费、中药煎药费、救护车费、陪客床位费、包床费、特护费、会诊费、空调(含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个人生活料理费、护工费等;
    4. 非基本医疗(指特需门诊、专家门诊、床位费超过35元/日、医学美容、家庭病床等)的费用;
    5. 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戒毒、性病、工伤及从事劳务过程中所受伤害、交通事故、故意自伤自残、非生产性农药中毒、职业中毒、医疗事故、违法违纪和他人原因引发的医药费用;
    6. 流引产;
    7. 各种整容、矫形、减肥、纠正生理缺陷和各种保健、预防性诊疗项目及药品费用;
    8. 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安装人工器官所需购买器官或组织的费用;
    9. 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检查、治疗项目,以及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0. 有挂名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的医药费用;
    11. 已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以及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补偿的;
    12. 境外发生的医药费用;
    1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他规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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