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摩托车撞小汽车了,交警队判我关键义务,给另一方汽车保养,我想问一下我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谁承担

2020-04-12 12:07: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解答如下:电动车撞人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自己骑车也不快,一定要第一时间确认伤者的情况,如果伤者只是轻微刮碰摔倒了,就不要为此耽搁太长时间。确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自己还是行人,如果是行人的话骂他一句就走人,如果是自己的错的话尽快私了给点钱就行。
    如果自己电动车骑的偏快,伤者感觉有点严重或者是很严重的情况下,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120,性命攸关的事情可马虎不得。紧接着打电话给交警,和交警备案了才不算是肇事逃逸。
    伤者受伤严重也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主要责任不在自己,是伤者突然间闯到电动车前面导致事故的,这时候可以只让伤者的家属上救护车,自己不用去。或者自己也受伤的话,一定要记住各自付各自的医疗费。
    至于最后自己要赔偿多少的事情就交给交警来处理。不然很容易遇到伤者在医院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的情况。
    如果可以肯定责任归自己的话,那就不要在意这点小钱了,这种时候救回伤者和获得伤者的谅解才是最为重要的。
    治疗结束后有一些伤者可能会想要一些经济赔偿,这也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如果伤者想要讹人的话,该让交警和法院来的就来吧。
    非常重要的一点,如果自己家里有点钱的话就无所谓了,如果家里的经济比较拮据的话一定要告诉医生和伤者,哪怕哭也得流入出来。
    打交警队的电话,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勘察,拍照、记录、接着送伤员去医院拍片检查,然后交警会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双方进行签字,责任认定书生效。如果只是一般的皮外伤,交警也会给当事人做简易的解决方案。
  •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 根据我国有关法规,有关赔偿费用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 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构成,是指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当具备的条件。人身损害赔偿作为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其构成要件与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相同的,通说认为是“三要件说”,即行为人承担责任必须具备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三个要件,缺一不可。
    第一,要有损害事实的存在,这里所指的人身损害的事实包括加害行为和损害结果。第二,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指的是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
    只有当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里所说的过错是指行为人对行为后果有过失或错误。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的大小并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成立与否。
    行为人的行为只要具备了上述要件即构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按照民法通则以及其他相关民事法律的规定,我国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构成主要有以下几层含义:
    1、人身权是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侵犯。
    对于侵犯人身权的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侵权责任。
    2、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以过错责任为主要归责方式。人身损害的赔偿一般以过错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过错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以无过错责任为补充。在一些特殊的案件中,当事人即使没有过错,但按照法律规定也要承担责任。这种例外的规定无须确认当事人有过错,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主要有从事高度危险活动、饲养动物、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等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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