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于2011、2001、2001年12月31日签订。

2020-04-12 16:45: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你好!劳动合同满期后,不许订劳动合同,就算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你们能够拿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劳动合同满期后,用人单位不再与你们续签劳动合同,还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你们的经济补偿金。

  • 1、申请仲裁您需要带好身份证明等文件,至于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提供,(如果单位有给您买保险的话)您可以到当地社保局申请调取买社保的记录作为你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
    2、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3、企业法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与你老板是谁无关。
    4、进行劳动仲裁与法院开庭基本程序差不多,既然是开庭,您当然是本人出面(或者委托您的代理人出面)
    5、目前争议仲裁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情况相同的人的人数在10人以上,可以进行共同诉讼。建议您和您同事二人作为共同申请人向仲裁庭提交申请,看仲裁庭是否合并审理还是分开审理,其实对案件本身没有太多影响。
  • 要看你是否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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