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比如,我想我欠债了,乡下的房子和土地能给借款人做抵押吗?

2020-04-12 21:07: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抵押借款需要哪些手续:
    1、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约定好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以及付款方式和时间等细节内容。
    2、提交申请借款人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并且按照银行的要求准备好抵押贷款的资料交由银行审查,借款人需要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评估房产提交材料后,银行会对借款人抵押的房产进行实地勘察、评估,这是房产抵押贷款流程中重要的一环,此环节直接决定着借款人的房屋抵押贷款的额度。
    4、签订借款合同房产评估完毕后,如果借款人通过了银行的审核,银行就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公证、保险等手续。
    5、办理抵押手续借款人到房屋所在区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并将抵押收件收据交给贷款银行。
    6、银行放款所有的手续办理完毕之后,银行会发放贷款给借款人,借款人只要按时还款就可以了。
  •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追讨借款,具体办法有两个:
    1、直接向法院起诉追索借款。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受理后一般用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满后,债务人仍不应诉时,法院对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后,法院可以通过拍卖债务人房屋、财产,来清偿其债务。
    2、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借款。《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已满两年,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的申请。法院受理后,会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后,如果债务人重新出现,你就可以要求他还款。如果债务人未出现,失踪的事实得到确认,法院就会据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并同时确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此后你就可以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要求还款,如果代管人拒绝还款,你可以财产代管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代管人支付。
  • 关于房产抵押,一处房产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抵押一次,不能重复抵押。如果涉及司法查封或保全,同一时间段也只能进行一次。 夫妻间用于生活或经营期间的正常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如果是个人恶债、赌债或非用于生活或经营的其他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 对方重复抵押农村房屋,是否涉嫌诈骗犯罪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如果对方的农村房屋已经抵押给别人,又继续抵押给当事人,后来的抵押隐瞒了已经设定抵押的事实,而且两次抵押总共超出实际价值。
    可能已经构成诈骗罪。即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因此,当事人应该尽快了解情况,如果发现对方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应该尽快报案,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如果确实涉嫌刑事犯罪,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当事人在其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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