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人保证财产的是法院寻找一套房屋拆迁,如何处理房屋拆迁后的房屋拆迁不亏钱。

拆迁补偿
2020-04-12 21:19: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继续查封手续的,查封的效力消灭。
      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完毕后,对未处理的土地使用权、房屋需要解除查封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定解除查封,并将解除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
  • 您好,你可申请执行法院对该商人房屋进行查封,然后按拍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1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至于范文,您可以网上查财产保全范文,最好有律师代为书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为房屋尚未过户,产权还在甲的名下,法院查封并无过错。
    乙的申请没有法律依据。乙方只有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甲方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已核准登记的,不得进行查封。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 如果用房屋作为财产保全的担保的话,法院会查封用于担保的房屋的,以防止用于担保的房屋在担保期间出售赠与等.担保的风险主要是如原告败诉,造成了被告的损失,则原告需赔偿由此而给被告造成的损失,如原告无能力赔偿,则需用担保的财产进行赔偿,诉讼期间,你们当然不会被赶出来,担保是有风险的,需慎重考虑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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