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哈尔滨的一个人,07年的社会保社会保险可以开多少养老金

2020-04-13 00:15: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法释〔2010〕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导致职工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但是用人单位已经终止违法行为5年,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这得看交了多少钱的社保,社保的交费金额、缴费年限不同,退休的时候拿的养老金的金额就不一样。工人的退休金:按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
    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
    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
    三年以内执行完成。
    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的多少,按目前的计算方法,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成正比。
    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领取的养老金会更多,反之,则领取的养老金相对会较少。
  • 社保的缴纳方式是:
    一、如果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可以要求公司为你缴纳社保,缴纳的比例按照用人单位和员工各自承担的比例来缴纳。
    二、如果劳动者是个体工商户或者自由劳动者,劳动者可以选择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是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缴纳社保的资料:
    1,可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原在市本级参保企业人员到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办理。
    2,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保管档案单位代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 【社保养老金领取条件】
    一是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一)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10年的;
    2、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工龄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是养老保险必须缴够15年
    这里的缴够指的是累计缴纳年限,而不是连续缴纳15年,中间中断的话,不影响退休领取养老金,但是缴纳年限减少的话,会影响具体养老金的金额,缴纳时间越长、领取的金额就越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