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朋好友交通事故,付关键义务。此外哪个被撞的人付主次义务,他脑血栓动手术,如今去医院治疗,早已醒过来,无比较严重外伤性,年纪55岁上下,农村户口。她们一张口还要100多万元,我亲朋好友家中都不颇具,不便问一下最终大约要赔要多少钱?

2020-04-13 05:49: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出现交通事故时,根据情形轻重,肇事者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因此,为避免责任的扩大化,出现这类事故时,肇事者应该要留在现场,及时救助伤员。此外,还应该要立马报警,保护现场等等。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发生交通事故时,肇事者切记勿逃逸。
  • 般而言,受害者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消费,就可按城镇标准计赔偿。如果以排除法来判断,农村户口的受害者按城镇标准计赔主要基于两个要素,一是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二是居住生活在非农村区域达一年以上。
    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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