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田租赁协议异议,合同条款每一年9月30号出钱,贷款逾期一个月不给试合同书废止,不可在农田内修建永久性房屋建筑。我是招标方就我的房租个承包方了,可是他在我的田里盖了地桩温室大棚相近铸造厂里的那类温室大棚,也有2017年的花费没给,我觉得资询和我究竟还合理吗?在哪儿诉讼。

农林牧渔
2020-04-13 08:23: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 个人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一、个人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也就是说,有无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及领取《房屋租赁证》不是合同是否生效的条件。当然,如未登记备案领证,房屋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您限期补办,并处以罚款。  
    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 租赁土地能取得土地使用证吗?  如果要建房必须先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才有权进行开发建设。且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还要有规划、建设部门的手续,这样建房才是合法的。  土地使用证证书  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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