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09年,我和前女友在银行用贷款买了房子。 不动产证明书是两个人的名字,十年前分手了。 家里的贷款一直是我一个人交的。 因此,她说要把她名下的房地产转嫁给我名下。 把房地产证明书由我和她的名字改成了我一个人的名字。 在没有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如何处理(没有必要提前偿还),让知道的人帮忙,感谢啊! 什么?

2020-04-13 08:3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买房提前还贷是不是要罚款: 
    1、主要是看在那个银行贷款的,一般贷款时间只要满一年后你提前预约还清不收违约金;  
    2、要看是不是过了贷款一年时间,如果过了之后还款是没有滞纳金的,如果没有过一年就有;  注意:如果是以下三类情况,房贷提前还款就不一定划算。  其一,首套房贷提前还款不划算。对于首套房贷,银行一般都有一定幅度的利率优惠,与加息相比,利率优惠相对更大,提前还款不一定划算。  其二,等额本息还款已到还款中期,此时选择提前还款不一定划算。等额本息还款是每月还款总额固定,其中还款本金递增,还款利息递减。等额本息还款已到还款中期,借款人已经偿还了大部分利息,提前还款部分更多的是本金,此时选择提前还贷不一定划算。  其三,等额本金还款期已超过三分之一,此时选择提前还款亦不划算。等额本金还款是将贷款总额平分成本金,根据所剩本金计算还款利息,随着还款时间的增加,所剩本金减少,还款利息也越来越少;当还款期超过三分之一时,借款人已经还了一半利息,此时再选择提前还贷,偿还的更多是本金,不能更多地节省利息支出。
  • 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实行婚后所得共同制原则,因此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应予以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对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的处理。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无论该房是按揭贷款购买还是一次性付款购买,均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也有例外,一方婚前购买房屋,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资购买,仅名义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方婚前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及抵押借款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了购房首付款,且婚后房产登记于购房人名下,离婚时宜将该房屋视为购房人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房贷,应视为另一方帮助购房人偿还债务,但应考虑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购房款的比例等因素,由购房人对另一方予以补偿。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实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回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回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抵押是银行为了降低风险,抵押额足值的话,银行经营可以实现零风险。
    贷款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凭借信誉就可以贷款,现在银行非常慎重,其中小额农贷(通常金额只有几千元)是开展数量比较多的信用贷款。
    而担保贷款分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如果个人贷款没有合适的抵押物(房产等)的话,可以考虑存单等的质押,或者找保证担保人为你提供保证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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