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海户口的丈夫,上海户口,北京,就是北京户口,在那里我们搬回家,孩子想和父亲一起去海里转移到海里,为什么我要直接牵着母亲的手去取我母亲的出生卡,我在这里的婚姻是什么?

2020-04-13 09:0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没有结婚证生的小孩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父母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按照《计划生育法》的规定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这并不应当影响子女获得户口登记的权利。
      不过目前根据很多省市的规定,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才能办理户口登记,如北京市就要求“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
    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但是也有部分省市目前出台了新的措施,简化了户口登记的手续,如山东省在2014年出台的新规定就明确了缴纳社会抚养费不再是落户的先决条件。

  • 1、母亲写出为儿子迁移户口到本人名下的“户口迁移申请”;同时须持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老公和儿子的户籍证明(老公所在地那边派出所开具),该证明为加盖“户口专用章”显章的;母亲有国家单位的话,单位需开具情况属实,同意接收小孩到其母亲名下的一个证明。没有单位的话到居委会开具该手续(各地对该条规定也许有细微不同,可咨询下派当地出所户籍科)。
    2、你准备好以上三个手续以后,送到管理你户口的派出所。派出所同意你申请的话,会为你办理你孩子的“准迁证”。
    3、此“准迁证”须送到你老公那边管理他们户口的派出所,他们会为你开具一个关于你孩子的户口“迁移证”。
    4、你拿到“迁移证”后,须将其在有效期限内送达管理你户口的派出所,派出所会及时把你孩子的户口落入你的名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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