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出轨,被我发现后离家出走与情人同居,至今一年半时间,现在回来要和我离婚,咨询几个问题,我们结婚时妻子有两万存款带了过来,她离家以后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我急用了,现在离婚需要归还给她两万吗?她出走与情人同居半年左右因生病住院欠下债务一万多,生病住院时也没有通知我,这债务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我需要承担吗?

离婚
2018-09-19 15:3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同居产生债务纠纷,分手后这个债务该由谁来担?怎么分呢?同居期间债务如何分割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同居关系债务纠纷的知识。  
    一、同居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1、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2、同居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  
    3、同居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4、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5、同居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6、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7、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8、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二、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对于男女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该如何定性,并且如何进行分割,下文将予以阐述。首先,我们来俩接以下同居期间的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双方的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可以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些财产要属于男女双方共同管理、使用。  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依照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一般会按照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是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属于男女双方一方所有,并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对双方共或是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由双方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离婚过程中,有相应的存款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请求其法院确定该存款是否为共同存款,如果能够认定为共同存款的,则应当由夫妻双方进行分配,同时如果存在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确定债务是否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则应当由夫妻双方进行共同承担。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上述两个规定表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从司法实践看,离婚时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主要有因个人违法行为所负债务、未经对方同意而负的专属个人的债务(如夫妻一方擅自做变性手术所负债务)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