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们的结婚证是用第一代身份证办理的,号码和现在用的二代身份证存在明显错误,当年的档案也说找不见。现在我们想去登记离婚,民政部门要求我们必须重新补办结婚证才能离婚,她们说因为系统里面没有我们的数据,但她们又认可以前我们的结婚证,我想请问,系统上没有我们的结婚登记,又没档案可查,那请问我们还有必要去办结婚证再离婚吗

离婚
2018-09-19 16:18: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身份证办理程序: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
    5.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注意事项:
      公民在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非法同居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受中国法律保护。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